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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年度流感及COVID-19疫苗,將於113/10/01開打


實施對象

113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各類實施對象,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〔如為外籍人士,需持有居留證(包含外交官員證、國際機構官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)〕,並符合下列條件。

醫事及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
       具執業登記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:本項人員之涵蓋範圍如下:
       具執業登記醫事人員:依據95年5月17日公布之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稱醫事人員,並具執業登記者,包含醫師、中醫師、牙醫師、藥師、醫事檢驗師、護理師、助產師、營養師、物理治療師、職能治療師、醫事放射師、臨床心理師、諮商心理師、呼吸治療師、藥劑生、醫事檢驗生、護士、助產士、物理治療生、職能治療生、醫事放射士,以及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醫事專門職業證書之人員,如語言治療師、聽力師、牙體技術師、鑲牙生、牙體技術生、驗光師、驗光生等。

 


以上內容截自衛福部 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,細節請詳閱  https://www.cdc.gov.tw/Category/MPage/JNTC9qza3F_rgt9sRHqV2Q 

本年度流感及COVID-19疫苗,將於113/10/01開打,細節請詳閱公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