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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請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

轉知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請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
轉知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
轉知勞動部113年11月26日勞職授字第1130207474號函,為保障各政府機關工作者之安全及健康,請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之勞工身心健康保護,檢附相關實務執行指引1份,惠請轉知所屬,請查照。

附件1
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指引-第二版-108年4月
https://reurl.cc/46jyo3

附件2
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(第三版)-111年8月
https://reurl.cc/ZZ9Q9a